甘肃能源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宁正矿区九龙川煤矿项目
建设期水土保持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编号:GCTC-TP-20260071
本采购项目甘肃能源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宁正矿区九龙川煤矿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监测,采购人为甘肃能源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1.项目单位:甘肃能源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甘肃能源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宁正矿区九龙川煤矿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监测。
3.项目概况:甘肃宁正矿区九龙川煤矿项目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8.00Mt/a,服务年限53.2a。矿井位于宁县县城正南方向约1.5km,行政区划隶属宁县新宁镇和早胜乡所辖。依据《甘肃宁正矿区九龙川煤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甘肃宁正矿区九龙川煤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水许可决〔2026〕52号文要求,为全面落实建设单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执行“三同时”制度,九龙川煤矿项目建设期需开展水土保持工程监测,并按要求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土保持监测竣工报告及备案。
4.竞争性磋商范围及具体内容:
九龙川煤矿项目建设期,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包括但不限于监测方案编制、实施,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现场检查、督查、抽检,提供监测资料及现场解说,专家评审,行政报备,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如项目初步设计及水保方案发生变更,需根据新设计、新方案完成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后续配套服务。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6.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6.1九龙川煤矿项目由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场外道路及供电线路等4部分组成,选煤厂为配套工程,与工业场地联合布置,并同步进行建设。本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66.20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49.80hm2,包括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场外道路、供电线路塔基占地;临时占地面积16.40hm2,包括工业场地防洪工程、供电线路施工占地等。共划分4个一级防治分区,即工业场地区、风井场地区、场外道路区和供电线路区。
6.2执行标准等级:项目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宁县属西北黄土高原区,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落地上图成果应用的通知》(办水保〔2025〕170号),项目区不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甘政发〔2016〕59号),项目区属于省级泾河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的规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防治标准。
6.3基本目标:根据项目的建设特点、项目区地形地貌及环境现状等,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基本目标为:
(1)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原有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治理;
(2)项目建设区内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安全有效;
(3)项目建设区内水土资源、林草植被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与恢复;
(4)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六项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的规定。
6.4防治目标值:项目区地处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结合项目区干旱程度、土壤侵蚀模数现状和地形地貌,经过修正后确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
项目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半湿润气候,土壤侵蚀属轻度侵蚀区,水土流失治理度、林草植被恢复率不做调整。项目区土壤侵蚀以轻度侵蚀为主,土壤流失控制比不应小于1,因此土壤流失控制比调整提高0.20;项目区地处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应提高防治标准,林草覆盖率提高2%。
本项目确定的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分别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6.5配合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五星级证书。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7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煤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应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实施时间、实施范围、业绩相关内容等的关键页面)。
3.人员要求: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或2023-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
6.其他要求:
6.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自行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6.2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响应附件中合同约定的所有条款(供应商自行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响应。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7月16日00时00分至2026年7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2026年7月16日00时00分至2026年7月21日00时00分,登录甘肃能化数字化采购管理平台(www.gsnhcg.com),点击项目名片“我要投标”;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磋商文件领取”页面,支付完成电子标书服务费(本项目电子标书服务费500元/套/标段,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后点击“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网上我要报名的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先在甘肃能化数字化采购管理平台(www.gsnhcg.com)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登录后下载标证通APP,在标证通APP上完成注册、办理企业证书并绑定账号。通过标证通APP扫码登录,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磋商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6年7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通过“甘肃能化数字化采购管理平台”(www.gsnhcg.com)进行线上不见面磋商。请供应商在(磋商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甘肃能化版)”、“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操作手册”和“固化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来制作您的响应文件。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响应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没有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磋商。
3.网上磋商时间:2026年7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甘肃能化数字化采购管理平台(http://www.gsnhcg.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能源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涛
联系电话:18093450589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宁镇九龙村55号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88号
联 系 人:高敏慧 张树明(收件人)
联系电话:0931-5116309 13893102892 15117168258(收件电话)
电子邮箱:zhangsm@gsnhcg.com
监督单位: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建设管理部
联系电话:0931-8613405
甘肃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