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化兰州新区2×350MW热电项目工程总承包
第二批辅机设备采购脱硫系统(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XBDLSJY-HW-NHLZ-OQ-2024-007)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06月06日18:0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6月09日18:00分
本甘肃能化兰州新区2×350MW热电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批辅机设备采购脱硫系统(EPC)编号:XBDLSJY-HW-NHLZ-OQ-2024-007,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第七包脱硫系统(EPC)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第七包 脱硫系统(EPC):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827.00(万元) |
合格 |
/ |
2 |
上海电气电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9678.90(万元) |
合格 |
/ |
3 |
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
9879.8433(万元) |
合格 |
/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 |
上海电气电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
/ |
3 |
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上海电气电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 |
3 |
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
响应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2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2.3 相关证明材料;
2.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2.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88号,电话0931-5116306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法律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22号
联 系 人:孙佳
邮 箱:sunjia@nwepdi.com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88号
联 系 人: 王孛基 宋弘斌
电 话:0931-5116306 19358818960(王)
电子邮件:cgzx@gsmtjyzx.com